最近虐嬰事件頻傳,
爸爸把小孩丟下去鍋子煮,
保母把小孩冰起來,
昨天還有那種奶瓶加烈酒的,
真不知道這些大人怎麼這麼狠心。
去年有一則新聞,
伊朗男子潑酸致人失明 法院判以眼還眼。
伊朗一名男子對單戀的對象潑酸,導致受害人失明,法官依據伊斯蘭律
法中,以眼還眼的教條,判決嫌犯必須接受強酸毀眼的懲罰。
法中,以眼還眼的教條,判決嫌犯必須接受強酸毀眼的懲罰。
27歲的 (阿曼妮) 因為拒絕嫌犯求愛,四年前,被對方以強酸毀容導致失
明,四年來,她歷經多次手術,還在伊朗前總統 (卡曼尼) 的資助下,出
明,四年來,她歷經多次手術,還在伊朗前總統 (卡曼尼) 的資助下,出
國治療, 不過醫生說,她已經無法再恢復視力,被告宣稱,願意照顧阿
曼妮一輩子,以換取減刑,不過阿曼妮說她無法接受。
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上個月底,依被害人的要求,判處被告必須接
受強酸毀眼的懲罰。
受強酸毀眼的懲罰。
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等女權受到強烈打壓的伊斯蘭國家,潑酸
攻擊女性的犯罪案件,頗為常見,伊朗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不過本案
受害人(阿曼妮)的兩個姐妹,也都遭人潑酸毀容。
攻擊女性的犯罪案件,頗為常見,伊朗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不過本案
受害人(阿曼妮)的兩個姐妹,也都遭人潑酸毀容。
伊朗和沙烏地阿拉伯是目前世界上唯二還有挖眼球這種酷刑的國家。
我覺得把小孩丟下去煮的爸爸最好就判這種,
也準備一大鍋熱水,把他丟下去煮,上面是以眼還眼,
這個叫,以魂還魂,靠,讓他好好的活著要幹嘛。
ㄟˊ,我不覺得是落後國家才還保留什麼挖眼珠的酷刑哦,
現在的人口口聲聲說要人權,問題是現在的人都不懂得自律,
憑什麼要人權。
這以眼還眼,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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