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回家我去看了肚子,去看的時候我已經不舒服二星期了,
也不能說鐵齒啦,是因為本人一直覺得他會自己好,
要不是12/30實在太痛了,痛到我熊熊四肢發麻想吐,
我應該也不會覺得好像很嚴重。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本人變成醫療糾紛的事主了,
原來醫療糾紛是這樣來的,我是覺得很誇張但還沒到生氣的地步,
這給錯藥不能說事小,但如果開錯刀就會要人命。
其實這是一個很小很小的細節,要說藥師的錯嗎,
我覺得醫生要負大部份的責任,因為看診在寫的時候他多翻了一頁,
也就是說我前面的病歷中間空了一整頁白的,
然後我1/2去看診的紀錄他寫在後面,
導致藥師在翻的時候沒注意,想說後面空白,
他就包了上一次,已經距離很久很久,
有一年以上了吧,我去看胃痛的藥,
我認為其實藥師在包藥的時候也應該對一下日期,
所以嚴格說來雙方都有錯。
然後身為病人的我,我覺得我的警覺性不錯,
一開始我是打電話問藥會不會過敏的,雖然我的病歷上有寫,
但因為我本來掛的醫生又幫我轉到別科,
我怕那個新的醫生沒注意到,我也忘了提醒,
所以就覺得打個電話請護士去問一下比較保險。
沒想到問完後,我又愈想愈不對,為什麼醫生包藥粉給我,
我沒有說我要吃藥粉啊,而且為什麼味道跟好久以前看胃痛吃的藥一樣,
不同的病,不會這麼巧吧,果然我又打了一次電話,
並且提醒他病歷空了一頁,那藥師一看馬上跟我道歉,
他說沒錯,如果我吃的藥是藥粉,那就是以前的,真得包錯了。
.......................................
本人又抽血又驗尿的,搞到最後沒有吃藥我覺得我都快好了,
藥師不停的跟我道歉,叫我這星期回去趕快拿回去換,
後來我就在想,以後我再遇到醫生不小心空一頁的,
我一定馬上叫他把那一頁黏起來,
雖然這次沒事,但誰敢保証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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