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回家我去看了肚子,去看的時候我已經不舒服二星期了,
  也不能說鐵齒啦,是因為本人一直覺得他會自己好,
  要不是12/30實在太痛了,痛到我熊熊四肢發麻想吐,
  我應該也不會覺得好像很嚴重。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本人變成醫療糾紛的事主了,
  原來醫療糾紛是這樣來的,我是覺得很誇張但還沒到生氣的地步,
  這給錯藥不能說事小,但如果開錯刀就會要人命。
 
  其實這是一個很小很小的細節,要說藥師的錯嗎,
  我覺得醫生要負大部份的責任,因為看診在寫的時候他多翻了一頁,
  也就是說我前面的病歷中間空了一整頁白的,
  然後我1/2去看診的紀錄他寫在後面,
  導致藥師在翻的時候沒注意,想說後面空白,
  他就包了上一次,已經距離很久很久,
  有一年以上了吧,我去看胃痛的藥,
  我認為其實藥師在包藥的時候也應該對一下日期,
  所以嚴格說來雙方都有錯。
 
  然後身為病人的我,我覺得我的警覺性不錯,
  一開始我是打電話問藥會不會過敏的,雖然我的病歷上有寫,
  但因為我本來掛的醫生又幫我轉到別科,
  我怕那個新的醫生沒注意到,我也忘了提醒,
  所以就覺得打個電話請護士去問一下比較保險。
 
  沒想到問完後,我又愈想愈不對,為什麼醫生包藥粉給我,
  我沒有說我要吃藥粉啊,而且為什麼味道跟好久以前看胃痛吃的藥一樣,
  不同的病,不會這麼巧吧,果然我又打了一次電話,
  並且提醒他病歷空了一頁,那藥師一看馬上跟我道歉,
  他說沒錯,如果我吃的藥是藥粉,那就是以前的,真得包錯了。
 
  .......................................
  本人又抽血又驗尿的,搞到最後沒有吃藥我覺得我都快好了,
  藥師不停的跟我道歉,叫我這星期回去趕快拿回去換,
  後來我就在想,以後我再遇到醫生不小心空一頁的,
  我一定馬上叫他把那一頁黏起來,
  雖然這次沒事,但誰敢保証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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